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同岳重工有限公司年加工专用设备7200台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年加工专用设备7200台项目(一期)

建设地点: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潍昌路以南、殷大路以东

建设单位:山东同岳重工有限公司
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2日(20个工作日)

联系人 :苏经理  

联系电话:13792635906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:同岳验收.zip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ICKNtseyo9d1KxhbeKN3g?pwd=mwr4 提取码: mwr4